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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章 重逢(第1 / 7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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仙人酿,仙人醉,再加上酒楼的生意,一个月下来,刨去各种费用还有送礼的花销——送礼是大头,地涌仙酒,一本万利,眼红的太多,礼送不到,经营不下去的——纯利仍有两万多两银子。方轻舟下巴砸穿楼板,便是吴不赊听到这个数字也着实发了半天呆,想起可怜的平安老店,一年的纯利也不过几百两银子。一年啊,抵不上醉仙楼一天。

醉仙楼由方轻舟负责,醉仙坊由方信负责,吴不赊要做的,除了采醉草做酒葯,就是收银子,日子过得那叫一个逍遥,双余山也不去了,管它三妖怎么死,做妖王又哪及得上做富翁呢?

为免万一有高手看到自己头顶的妖气生疑,牵连方轻舟败了生意,吴不赊轻易不与方轻舟、方信见面,他在城东另买了大宅子。酒葯一次就做一大批,送酒葯收银子都是下人的事,吴不赊自己只是每天去醉仙楼喝酒,彼此间的关系,就是店东与食客,再无人怀疑。这样就算判妖司找上吴不赊,也牵扯不到方轻舟。

已是初夏的时节了,天气渐渐热起来,服侍的俏婢换了薄罗衫子,俯身帮吴不赊系衣带的时候,领口处可以看到一抹酥白,吴不赊顺手捏了一下,小小的蓓蕾如春花般柔嫩,俏婢的小脸刹那红如晨霞。

“妖精既已修得人身,为什么和人生下的后代,一定会是红发碧眼还带一条尾巴呢?”吴不赊脑中突然就想到了这个问题,“我血中融合有木长生和黑七的内丹精血,那我的后代会怎么样?”

倒霉楼后面的古井里冒出了绝世好酒的消息,风一样刮遍全城,无数人涌向倒霉楼。全本小说网太守也来了,一看一尝,没错,绝世仙酿,当即命名为“仙人酿”仙人酿就此轰传八方,越传越远,也越传越神,当然,想喝的人也越来越多。

至此,奸商的奸计大功告成。

方轻舟目睹了仙人酿成名的全过程,对吴不赊佩服得五体投地:“原来妖怪也可以这么奸的。”

吴不赊并没有让方信不停地往井里灌酒,而是限量,每天只灌五十斤。五斤装的小坛子,刚好十坛。仙人酿的酒,每天还只出十坛,这下酒鬼们打破头了。吴不赊有办法,要买酒的,头天先来登记,第二天出酒后,头天登记了名字的都来竟买,价高者得。

第一天竟卖,竟者如云,十坛酒,最后以一千五百两银子卖出,方轻舟望着那一堆银子,全身发抖。时价,一两银子合铜钱一贯,一贯合一千文,一般所谓的好酒,一斤也就是十文钱的样子,也就是说,一两银子可以买到一百斤酒,而且是好酒。而吴不赊装神弄鬼鼓捣出的仙人酿呢?五十斤酒一千五百两银子,合三十两银子一斤酒,两者相差多少倍?方轻舟也是生意老手了,算了一个晚上,愣是没算清楚。

不过这些疑问也就是脑中闪了一下,随即吴不赊就扔到了一边,带了下人,施施然往醉仙楼而来,刚到门口,只觉眼角红影一闪。那身影有些熟,吴不赊扭头看去,嘴巴霍地就张大了。

面前来了一队骑兵,都是女子,最前面一骑,上身穿着红se武士装,外披白绸披风,竟然是林微雨!落后林微雨一个马头的,则是林微雨的贴身婢女侍剑。

没想到会突然之间在这里碰到林微雨,吴不赊一时有些发蒙,林微雨也同时看到了他,却是喜叫出声:“吴将军!”

便是吴不赊自己,也没想到会卖到如此高价,“嘿嘿”笑着感叹:“果然卖什么都不如卖神仙啊!”

当然,不可能每次都能卖这么高的价,但吴不赊给方轻舟规定,最低每坛仙人酿不能低于五十两银子,咱披的就是仙人皮,卖的就是仙人价,要的就是仙人跳,爱买不买。

如果那一天真的没人买呢?好说,吴不赊让方轻舟在方家建了一个公开的酒坊,名为醉仙坊,卖不掉的仙人酿就送去酿仙坊做酒娘,酿的酒就可以低价卖了。取名仙人醉,其实就是吴不赊最初以醉草酿出的那种斤米四斤的酒,什么借仙人酿做酒娘,也就是骗鬼吧。仙人醉也是好酒啊,再借了仙人酿的名,虽然价格也不便宜,一斤要五十文,是普通的所谓好酒的五倍,但相对于仙人酿的天价,那还是便宜多了,卖得那叫一个火。

每天要往井里灌五十斤酒,方家自然酒香扑鼻,时间长了惹人疑,但建了这个公开的酒坊后,便酒香冲天也没人怀疑了。这是吴不赊在方家建酒坊的主要目的,但一段时间经营下来,仙人醉的利润并不比仙人酿低,量大啊!

倒霉楼也改成了醉仙楼,人家酒楼都出仙酒了,还倒什么霉?喝不起酒的那才叫倒霉呢,一时间顾客如云,连连扩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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