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4章(第3 / 17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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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是自己看上去明明比他大上许多,他还一口一个“姑娘”地唤着,老觉得别扭。
她懒懒地应了声:“嗯。”
林恪之觉得这位姑娘虽是生得贵气大方,但却颇为高冷,不好相与的样子。
他笑说道:“我那日在树林中见到一汪清泉,在那里搭了个草亭,曲水流觞却也是雅意,明日我与几位好友一同前往,姑娘若是不嫌弃,不如也一起来?”
皇后:“我跟你很熟?”
林恪之闻言失笑,笑容倒是疏阔落拓,很是不羁,他笑道:“小子身手不济,大可以绕着猛兽走,倒是这位姑娘身形单薄,莫要在林间迷了路才好。”
阮清月抬了下眉头,这破树林她以前经常跟小妹过来玩,哪里会迷路?
不再与他多话,阮清月将马绳递给女官,两人走了。
林恪之看着那两走远,又低头看了看手中的箭,倒觉得有趣。
父亲刚入京中任职,他随父进京,只觉京中处处繁华,人声鼎沸,却独独少了自在,这才跑到这无人的山野中找个清静,不曾想却遇到了有趣的人。
“一回生二回熟,我与您这是第二次见面了,自然是熟的。”
女官扭头忍笑,您也有被噎住的时候。
皇后瞪了女官一下,冷眼看着林恪之:“没空。”
“好吧。”林恪之倒也识趣,不多作话,付了银子后拿着水粉便走了。
那只是个小插曲,本不该被阮清月放在心上。
但未料到没过一日,她又在街上遇到了那小子。
遇到的地方还挺特别,竟是在回春阁里。
“这位姑娘,我们又见面了。”林恪之眼中微亮,笑声唤道。
阮清月抬手止住了要上前行礼问安的落落,只瞧着这小子,又看他手里拿着些水粉胭脂,便想着他是给心上人来挑这些事物了,倒是个情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