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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04章 上班就上寺庙案,初进刑侦技术队(第1 / 7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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调查情况表明,这三起案件都是同一个人所为。该员,男性,年龄在40多岁,身高在160厘米左右,本县口音,下手较重,对稍有反抗人员就更加使用暴力。

这是案件的情况,案件发生后,由大队指定我们外勤一组侦查这串系列抢劫寺庙案件,我们对受害人进行了深入的访问。对有关证人进行了调查。采取了串并案件,定点守候等措施,但是案件还是没有突破。

我要介绍的情况就这么多。”

郑队长接着开口了:

“我介绍下技术勘查情况,这三起案件。由于报案及时。我们技术队都进行了现场勘查。从现场足迹来看,该三起案件可以确定是一个人作案,三起案件都提取了足迹。为同一种足迹,经技术鉴定,三种足迹为一个人所留......”

第04章 上班就上寺庙案,初进刑侦技术队

会议室里留下张局长、张大队、刘教导员、刑侦四杰,郑队长,还有我。

“李队长,我们就不用客气了,今天你一来上班,就要开展工作。”张局长笑着说道。

“张局长,没有关系的,我就是来工作的。”我回答着。

“好,那我们现在就开始,谈组长,你将情况介绍介绍。”张局长说道。

“能确定是同一个人吗?”张局长问道。

“是的,足迹鉴定就是一个人所留,这个没有问题。”郑队长回答着。

“那你继续。”张局长点了点头,说道。

“三起案件,作案人都是从窗户扳窗入室,作案后,开门逃走。除了足迹外,我们还提取到多枚指纹,经比对甄别,可以排除是受害人指纹,但是由于寺庙进出人员较多,无法一一进行排除,所以,这指纹只可认定,不可作为排查依据。

我就介绍这么多。”

谈组长点了点头,说道:

“今年8月16日凌晨,我市呈贡镇雷山禅寺发现一起入室抢劫案件,作案人扳窗入室,抢走受害人现金1508元。作案人为一人,在作案过程中,对看守人员袁志和进行了捆绑、殴打,逼迫袁志和交出现金。

今年9月13日凌晨,作案人闯入我市枫港镇大佛寺,也是采取扳窗入室方式,采取捆绑、殴打的方法,逼迫受害人主持慧和法师交出现金3000余元。

今年10月15日凌晨,作案人闯入我市铜矿镇佛音堂,作案人采取扳窗入室的方式,采取捆绑、殴打的方法,将三名女香客的身上2653元钱抢走。

这三起案件,性质非常恶劣,都采取了扳窗入室的方式,采取捆绑、殴打的方法,在‘9.15’案件中,有一名女香客受惊过度,目前还在治疗之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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