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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节 拍案而起因愤怒,审查全面获胜利(第1 / 6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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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:作案人有什么特征?

答:天太黑,我没有看清楚。

问:你听到他说什么话没有?

答:他压着声音说的,说我要是反抗,就杀死我。

问:口音是哪里的?

第16节 拍案而起因愤怒,审查全面获胜利

谁知道我的愤怒还只是刚刚开始,更严重的后果还在后面!

吃过晚饭后,我带着婉芳到办公室继续加班。

将婉芳安排好后,我就开始继续看材料。

1990年5月23日凌晨,铜矿镇燎原村范庄范秋菊(女,17岁)在家里被人强奸,与其在同睡在一个床上的妹妹范细菊(女,12岁)也是什么都不知道,值得庆幸的是,作案人没有对年幼的范细菊下黑手。

答:他就说了一句话,我也没有听出来是哪里的口音,再说是压着的声音,我也听不出来。

问:你闻着他身上什么气味没有?比如说烟味,酒味,或者其他的人体气味。

答:我当时紧张,没有注意这个。

从专案组的材料来看。对这起案件并没有实施并案侦查。只是进行串案侦查。我分析理由主要有:一是因为这起案件发案的铜矿镇和上两起案件大龙镇不同,两者有四十多公里远的距离,距离跨度太大了;再就是作案人也没有对受害人实施**伤害。之所以将案件串起来侦查是因为同样是实施了强奸行为,而且在作案过程中。都有使用绳索反扣房门的习惯。这种习惯可以说是作案人作案时一定的心理定势。即为了防范受害人家里人惊醒起来后,有充足时间进行逃跑。

范秋菊家位于范庄东南边沿,也是单独的一栋连四间平房,平台上还有半层隔热层,作案人从后侧爬透光的格子上平台,然后下到一楼,打开后门,后用自带的绳索将范秋菊父母睡房房门系牢,然后到东侧,也是用绳索将最东端其哥哥房间的房门系牢,最后就在床上对范秋菊实施了强奸。

这一次,作案人没有使用工具对范秋菊进行身体伤害,其母亲也是对女儿清洗后,准备不报案的,怕影响孩子以后谈朋友、结婚。倒是范秋菊的姑姑听说了这件事后,赶回家,逼着范秋菊父亲到派出所报案。

照片上的范秋菊长得水灵灵的,短发,瓜子脸,五官端正,穿着一件圆领短袖格子长裙,肤色有点偏黑,人较瘦,这真是一朵鲜花被猪拱了!

问:发案时间是几点?

答:估计是两点,我将我父母房间打开时。我爸看了时间是2点20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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