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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九十四章 新白马义从(第1 / 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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赵云一听秦浩要阅兵,马上就神清气爽,“弟兄们,操练起来啊。”

很快,校场上就想起了响亮的口号“义之所在,生死相随。”

所谓白马义从,当然不可能真的都用白色的马来骑,这就是一个名号而已,最开始的白马义从只有十几个人,实际上就是公孙瓒的亲兵,那个时候确实是人人白马的,不过人数稍微多点早就没白马了。

队形,突袭,急行军,等等这些演示都很不错,相比于沉重的关宁铁骑,白马义从全是清一色的轻甲,大大的减少了战马的负重,可以让他们跑的更快,更远,是失足的进攻型骑兵而不是像关宁铁骑那样注重防御。

进攻型骑兵么,主要的作战武器必然是弓,每个人配备四十支箭,一把马刀,作战时远射近砍,这方面跟老的白马义从基本没任何的区别。

辽东这地方,冬天来冻死人,不过夏天来的话倒确实是个山清水秀的好地方。

秦浩很喜欢辽东,每次来都感觉很亲切,说来也是奇怪,秦浩在明末的时间大部分都待在京城,但论感情他却对辽东最深,赵云,吴三桂,还有关宁铁骑,以及正在赌气闹脾气的公孙瓒,都是一块上过战场的过命交情,而京城方面虽然秦浩挖的人也不少,不过除了荀彧以外真的有什么过硬交情的反而不多。

因此对秦浩来说,这趟辽东之行多了点走亲访友的意思,不断拿出自己珍藏的好酒开派对,看着原来的关宁铁骑,现在的新白马义从那一张张或熟悉或陌生的脸,看这雄壮的军姿,总觉得自己在明末折腾这么长时间没有白费。

找到了赵云,掏出一瓶酒来俩人小酌两口,随处找了块地方盘腿一屁股坐下就开始聊家常。

“子龙,在明末还习惯么?”

秦浩也不关心这个,他关心的是这白马义从跟火器的结合,明朝军队战斗力不如满清,这绝不是来一两个名将大将就能改变的,但明朝有一个满清远远也比不上的地方那就是火器,正因为有大量的火器使用所以皇太极才始终不能破关,如果这新白马义从为了进攻把火器给扔了,秦浩保证二话不说先扇公孙瓒几个耳光再说。

不过赵云却轻笑着,指挥新白马义从道:“来,让上仙见识见识我们的火器。”

说着,这些白马义从每个人手里都拿出了一把。。。。手枪?

“挺好的,虽然都是打仗,不过打异族毕竟比打自己人痛快,每天除了练兵就是练武,说实话,确实是比在三国的时候过的舒坦,只是特么的被皇太极压着欺负,让人憋屈的慌。”

“国力如此,也是没有办法,这明朝离东汉一千多年,你过的可还习惯?”

“习惯,可习惯了,将士们盔甲更精良了,武器更锋利了,尤其是火器,有了这东西,练兵的难度就下降多了,随便操练三五个月,发一把火枪照样能杀人,还有大炮,您别看我没之前没见过,现在我可是百发百中,指哪打哪了。”

“你就吹吧,现在连瞄准镜都没有,还指哪打哪呢,光说不练假把式,让弟兄们展示展示,让我也看看这挤走祖大寿换来的新白马义从,到底牛逼在哪。”

其实秦浩本来的意思是问问这赵云生活怎么样的,虽说没进入工业革命,不过一千年的时间,人们的生活习惯变化差异还是蛮大的,比如说一千年前的菜都是煮着吃而没有炒菜,比如一千年前没有茶叶,一千年前没有好酒,没有棉花,没有橙子橘子等大量水果副食,可结果发现这赵云满脑子想的都是打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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