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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一十四章 合力取江夏,壮士终返家2(第2 / 6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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赵旻正色颔首。

“诚然!然则,所有工坊,我欲占股6成、且派驻专人负责管理,其余4成由诸君均摊,如何?”

见荆州豪族士人们没有“股权”这个概念,赵旻又详细为他们解释了1番何谓“股权”、“控股”及工坊的“经营自主权”。

简言之,这些工坊都是相对独立的机构。

这些工坊既不受赵旻控制,也不受荆州豪族钳制,双方做为投资人,只享有派驻各自代表进行监管、参与利润分红的权利。

更何况,隔壁南阳郡那增产增收的诱惑…就这么实实在在摆在这群南郡豪族士人面前!

那可是每亩实打实增产十余斛的产量!

就问你增产增收香不香?

那么问题来了:

江夏郡究竟弃亦或不弃…不,这不是关键!

当然了,在封建时代,尤其是在士族门阀当道的中古时代,工坊不可能如后世的企业1般几乎完全自主,但工坊至少可以做到相对自主。

颖川工坊的经营模式便是如此。

凉州由于情况特殊,与颖川工坊不尽相同。

总而言之,农耕社会不可能1蹴而就跨入工业社会。

赵旻的所作所为,只是将0散的产业链整合为1体,然后愉快地挣西域胡商、中亚诸国乃至波斯、罗马帝国的外汇。

相比于这十余处工坊所带来的巨大、且持久的利益,江夏郡弃不弃根本微不足道。

关键是:赵旻当真如此好心?

毋庸置疑,使荆州豪族士人们陷入深思熟虑的,其实是这个问题。

蔡瑁苦思片刻后,向赵旻躬身作揖。

“卫将军之意为,愿为某等兴建此诸多工坊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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